简介:
香港财政司司长在2010年2月24日提交了2010/11年度之政府财政预算案,预算案的三大目标为:
(1) 稳固复苏;
(2) 发展经济;
(3) 建立关爱社会。
在建议中提及到房地产市场、基础建设、人力资源、教育、楼宇维修、文化、体育、公共卫生和就业及其他解困措施。
经济数据:
香港经济展望是谨慎乐观的,但外围仍有不少变数和隐忧。
预测2010年本地生产总值增长为4%-5%。整体通胀率为2.3%。
预计2010/11年度综合账目赤字为252亿港元。但赤字会逐步回落,在2013/14年度回复平衡。
在去年的财政预算案中,预测2009/10年度将有399亿港元赤字,但在2009/10年度修订综合预算案为138亿港元盈余。
税务措施:
在2010/11年度财政预算案,财政司司长建议数个税务措施,以下是税务措施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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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减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
财政司建议宽减2009/10年度75%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上限为6,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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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港元或以上楼宇买卖印花税税率
财政司建议由2010年4月1日开始,2,000万港元或以上楼宇买卖的印花税税率由3.75%增至4.25%。此外,超过2,000万港元的住宅物业,不可申请延期缴纳买卖协议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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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免商业登记费1年
财政司建议延续宽免商业登记费用一年,生效日期为201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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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根据现行的税务安排,企业就购买专利权和工业专门技术的资本开支,在计算利得税时可获扣免。为鼓励企业更广泛运用知识产权,推动创意产业发展,财政司建议将有关扣免安排扩展至注册商标、版权及注册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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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税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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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交易所买卖基金(即ETF)的印花税宽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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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合资格债务票据的利得税优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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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环保车辆的资本开支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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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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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传统4大支柱行业及6项优势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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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消费措施帮助贫苦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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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投资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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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措施协助楼市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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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屋租户代缴2个月租金,涉及开支18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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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额外1个月综援,高龄及伤残津贴,涉及开支18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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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免全年差饷,每户每季以1,500港元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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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名领取综援或学生资助的学生,提供1,000港元津贴,涉及开支5亿7,000万港元。
评论:
财政司长有听取专业团体的声音,推行一些税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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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利得税在购买注册商标,版权及注册外观设计
这是一项受欢迎的措施,因为可以帮助加强创意及科技工业。
但是,在研究及发展支出的税务上应该可以有高于100%的扣减。例如邻国新加坡早在知识产权方面提供更大的税务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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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交易所买卖基金的印花税宽免范围以及扩大合资格债务票据的利得税优惠范围
这点包含在买卖基金中持有不超过40%的香港成份股票便可以宽免印花税,以及扩大合资格债务票据可延长利得税之优惠。这将会受到金融服务业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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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香港双重税务协议的网络
这点已在上年的财政预算案提及过,并已实施正面的政策去加强与其他地区的税务信息交流。兼且,在2010年1月6日已通过有关之议案。这是令人鼓舞的好消息,因这可以巩固香港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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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专业团体同样提议其他措施,例如实行集团税务亏损的优惠; 亏损转回备抵; 修订法例,使在进料加工的情况下,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之机械,纳税人能取得折旧优惠; 使离岸免税的申请清晰化。这些建议都没有在今次预算案提及,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可以实行。
整体上预算案是谨慎乐观,以及有进步有。但是,很多人评论在各项措施力度上,应该做得更好。同时,市民亦评论预算案在基础的问题上,例如人口老化,医疗管理,照顾弱势社群等,缺乏长远及全面解决的方案。
薪俸税(2009/10及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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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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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40,000港元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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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40,000港元为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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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40,000港元为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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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为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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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税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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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入息课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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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免税额 |
108,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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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人士免税额 |
216,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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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免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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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至九名子女(每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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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度 |
100,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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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年度 |
50,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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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父母 /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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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60岁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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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纳税人同住 |
30,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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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纳税人同住 |
60,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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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55至59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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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纳税人同住 |
15,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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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纳税人同住 |
30,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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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 |
30,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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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家长免税额 |
108,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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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弱能家属免税额 |
60,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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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扣除项目(允许扣除的最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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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进修开支 |
60,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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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所贷款利息 |
100,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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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住宿照顾开支 |
60,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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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公积金供款 |
12,0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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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款 |
应税收入之35% |
利得税 (2009/10及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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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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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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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公司型式经营业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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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或工业装置扣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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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免税额 |
扣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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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明固定资产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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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机械或工业装置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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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资格支出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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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免税额 |
扣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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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乎结余免税额 |
10%, 20% 或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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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筑物扣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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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支出的扣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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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免税额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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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免税额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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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建筑物扣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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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支出的扣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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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免税额 |
4% 直至剩余扣至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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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环境保护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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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支出的扣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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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免税额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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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扣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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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支出的扣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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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免税额 |
20% |
物业税 (2009/10及2010/11)
任何座落于香港之土地或建筑物的拥有人,就该等土地或建筑物的应评税净值, 以15%的标准税率缴纳物业税。
印花税(2009/10及2010/11)
物业: 物业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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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价值的相关印花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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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港元及以下 |
100港元 |
1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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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1至3,000,000港元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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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1至4,000,000港元 |
2.25%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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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1至6,000,000港元 |
3.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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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1至20,000,000港元 |
3.75% |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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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1港元及以上 |
3.75% |
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