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pak logo
康栢网站坐标

注册CEPA外资企业

康栢服务

随着《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的实行让许多符合「原产地定义」的港澳企业看到中国内地不可估量的商机。由此,也引来更多的跨国公司在港澳进行策略性投资。

CEPA外资企业的优势

  • 货物进口中国可享受零关税,提高港澳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 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在港澳进行策略性投资
  • 减少或取消货物贸易的关税,实现贸易服务自由化
  • 减少或取消所有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 通关便利使成本降低

前置条件

  • 取得香港、澳门政府颁发的「服务提供者证明书」
  • 符合中国政府的产业规划
  • 与投资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金

申请「服务提供者证明书」所需条件

  • 根据香港、澳门法律注册成立的企业
  • 在香港、澳门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3年以上(经营年期因行业不同而各有要求)
  • 依法缴纳利得税(如果企业经营亏损,但该企业在香港、澳门从事实质性商业活动,也可符合要求)
  • 拥有或租用场所从事实质性商业经营,该场所与业务范围和规模相符合
  • 雇用的员工为港澳不受限制的居民,该部份人士应占员工总数的50%以上

申请程序

在中国成立CEPA外资企业的申请程序主要分为三类

设立分公司

除货运代理行业对设立分公司有资本金要求外(独资船务公司设立分公司有时间限制),其它行业在正常经营后均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随时设立分公司。

以下是部份行业通过CEPA设立的中国公司

 

如欲查询更多有关注册CEPA外资企业的资料,请与我们的专业顾问联络,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会员资格与荣誉证书
香港会计师公会
上海世博会民企馆--企业闪耀矩阵
常用链接
联络我们

深圳办事处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168号
深圳国际商会中心2711- 2712室
邮编: 518048
电话: (86 755) 8882 0088
(86 755) 8882 0099 传真: (86 755) 8831 3533
电邮: shenzhen@conpak.com.cn

上海办事处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3号
港汇中心二座27楼2703室
邮编: 200030
电话: (86 21) 6448 1122
传真: (86 21) 6448 6268
电邮: shanghai@conpak.com.cn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555号
九龙行11楼1102-1103室
电话: (852) 2388 7870
传真: (852) 2388 7900
电邮: info@conpak.com

香港办事处

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555号
九龙行14楼1402-1403室
电话: (852) 2892 1819
传真: (852) 2893 1699
电邮: enquiry@conpak.com

康栢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