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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外资商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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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实施,取消了原来对外商投资者的地域限制,经营范围也得以扩大,注册资本也大大降低。在《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下经营方式灵活,既可以合资、合作、独资方式设立,也可以授予他人以特许经营方式开设店铺,还可以同时从事一种或几种销售业务,更重要的是,一旦获得批准,即自动拥有进出口权。因此,《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实施受到海外投资者的青睐。

设立形式

独资、合资、合作

注册资本要求(资本金应与经营规模相配合)

  • 商品批发、贸易为人民币50万元 
  • 商品零售业为人民币30万元 
  • 其它服务业为人民币10万元

经营范围

  • 从事零售业务的外商投资商贸企业
    • 商品零售
    • 自营商品进口
    • 授予他人以特许经营方式开设店铺
    • 其它相关配套业务
  • 从事批发、贸易业务的外商投资商贸企业
    • 商品批发、贸易
    • 佣金代理
    • 商品进出口
    • 其它相关配套业务
    • 采购国内产品出口
    • 可从事一种或几种销售业务,其经营的商品种类应在合同、章程的有关经营范围中注明

所需文件

  • 外资商贸企业签订的商标、商号使用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管理合同、服务合同等法律文件,应为合同附件一并报送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公司章程
  •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 银行资信证明
  • 拟开设店铺的使用权证明文件或房屋租赁合同
  • 进出口商品目录
  • 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会议记录
  •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明

所需时间

约45 - 90个工作日

经营外资商贸企业所涉及的税项

  • 增值稅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4%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达到 180 万人民币以上,且财务制度健全的商贸企业,其它则为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因购货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取得进出口权的,出口免税并退税。而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出口免税但不能退税
  • 所得稅

    外商投资商贸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由于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只针对外商投资生产性行业,因此,外商投资商贸企业不可享受税务优惠。但是,设在特定地区的可按 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例如深圳、上海浦东、厦门、海南等

  • 职员社会保险(社保)

    企业每月必须为职员支付一定的社保款项,该款项通常以员工月薪的百分比计算,由于各地生活水平不一,因此各地区的计提基数、计提比例也各有不同。随附部分城市职员社保计提比例,综合区分如下:

    外资投资企业职员社会保险计提比例
      项目 缴纳基数(元) 企业负担比例 个人负担比例 备注
    北京 社会保险 上年度月平均工 资 32.7% 10.5% 缴纳基数下限为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平均工资的300%
    住房公积金 10% 10% 企业应缴纳
    上海 社会保险 37% 11% 缴纳基数下限为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平均工资的300%;非上海市户籍只需缴纳综合保险187.6元,由企 业负担
    住房公积金 7% 7% 企业可选择是否缴纳该公积金
    广州 社会保险 34.2% 8% 缴纳基数下限为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平均工资的300%
    住房公积金 8% 8% 企业可选择是否缴纳该公积金
    南京 社会保险 34.3% 11% 缴纳基数下限为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平均工资的300%
    住房公积金 8%-10% 10%-12% 企业可选择是否缴纳该公积金
    深圳 社会保险 17%-18% 10% 缴纳基数下限为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平均工资的300%
    住房公积金 5%-20% 5%-20% 企业可选择是否缴纳该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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