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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企业、个人将有望受益于增值税改革
中国国务院召开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此举意在进一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以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中国国务院表示,将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率先开展试点,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试点扩围。同时,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在试点期间,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对于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作相应调整。
对于增值税改革,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人大教授安体富指出,包括企业、个体户和个人将望从中获益。增值税改革有助于减轻中小企业的税负,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进而促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下降。
不过,对于金融保险业是否列入增值税改革范围,有专家表示,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还存在较高的技术难度,尤其是对进项税额的抵扣确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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