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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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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上海试点相关政策规定

日期:2011-11-21          字体: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时印发《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康栢导读

《方案》要点

1. 税制安排

税率: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服务贸易进出口: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2. 政策过渡安排

税收优惠政策过渡: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

跨地区税种协调:试点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增值税纳税地点,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非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增值税抵扣政策的衔接: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康栢观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企业减轻税负的体现:

1避免重复征税

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不存在抵扣,也就不可避免会产生重复征税问题。

虽然营业税在征收上比较方便,但只要有流转环节就要征税,且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也就越严重。本次增值税替代营业税的改革,将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因此有利减轻企业税负。

举例:一家运输公司收取一笔500元的运输费,按照3%的税率,需缴纳15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可能只有50元的纳税额,即便是按照17%的税率,也只需缴纳8.5元的税收。企业的税负大为降低。

2.新增低税率有助企业减税

试点税率比以前有所降低,这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也是减税。这次增值税改革试点细分了服务类企业所缴纳的税项,一些不产生利润和利润率较低的营业额可以转化为增值税。如,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

但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运输业、运输业由于改征增值税后可消除重复征税问题,因此减税作用较为明显。而文化创意、会展等行业由于自身可抵扣项较少,其税负水平受影响程度也较小。 同时,我们注意到,原先未列入试点范围的建筑业,这次也进入了改征增值税范围。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利于增值税的进一步转型,即未来企业外购不动产支出有望进入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

选择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作为改革试点,对其他地区及行业的影响:

选择上海作为试点,由于上海服务业的种类比较齐全,辐射作用更为明显,有利全面积累改革经验,给全国范围内其他地区作示范。

交通业与生产流通联系紧密,在生产性服务中占重要地位。服务业则与制造业关系密切,特别是产业的分工细化。因此,这两个行业的改革试点成功与否,将关系到生产性企业、制造业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试点纳税人正式申报缴纳增值税时间:

上海市试点纳税人自2012年1月1日起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在此之前提供的,仍然按原规定缴纳营业税。

例如,按月申报的试点纳税人,2012年1月申报缴纳的是2011年12月实现的营业税,2012年1月实现的增值税应于2月申报缴纳。

纳税人在正式申报缴纳增值税之前应做的准备:

1. 透彻掌握政策细则,积极参加相关部门及组织的纳税辅导培训;

2. 调整与改革试点的相关财务管理方法;

3. 提前做好一般纳税人认定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结语

该次改革是继2009年中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虽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但是企业也要根据自身行业的增值属性、地域属性等提前做好纳税规划工作,以促进企业面临改革的平稳过渡和持续发展。

康栢将密切跟踪上海市试点运行情况,为您提供最新的增值税改革解读及企业应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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