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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中国住建部拟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当前,中国公积金制度正在走向一个怪圈:无房的人却在补贴有房的人。中国公积金的现状是大量的公积金在银行库存,而公积金缴纳者却无法享受制度优惠,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人群因买不起房,在承担缴费义务之后却享受不到优惠。针对公积金制度的效率、公平等问题,中国住建部称将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李珍指出,公积金作为产权归个人所有的公司福利制度,存在缴纳者不能享受制度优惠的缺陷。当前,中国应该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让公积金能够便利地用于包括租房、装修在内的住房消费,以改善缴纳者的住房条件。
当前公积金可提取仅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六种情况。
在这种制度中,缴纳了公积金却没有买房的人,享受不到低贷款利率的优惠。同时,早年享受单位福利分房的人群,没有购买商品房而不能提取公积金,最后只能用于养老。李珍表示,这两类人群受到的损失是不容忽视的。
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公积金提取范围过于狭窄,应该开辟公积金租房的绿色通道、放宽提取条件,充分调动公积金的作用,更好的改善个人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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