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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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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新补充协议将为企业提供更多贸易便利

日期:2011-12-14          字体:

中国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八》)。《补充协议八》明确了32项服务贸易开放和便利贸易投资的措施,包括16个服务领域的23项开放措施。同时,还明确加强两地在金融、旅游和创新科技产业等领域的合作。两地还将完善货物贸易原产地标准,和放宽香港服务提供者的定义及相关规定。

新补充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扩大内地服务业对香港的开放,增强双方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合作。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曾荫权称,力争到“十二五”末期,通过CEPA达到内地对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补充协议八》在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建筑领域、医疗、货物贸易等方面做了相关的规定。其中,在银行业方面,协议支持内地银行运用香港国际金融平台发展国际业务,加快内地银行国际化进程,并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在货物贸易方面,容许香港生产企业把原产于内地的原料和组合零件计算在“从家百分比”内,使更多香港产品得以享受零关税优惠进入内地市场,有助于吸引和鼓励制造业多元化和持续发展。

此外,《补充协议八》还放宽了“香港服务提供者”定义中有关实质性商业经营的标准,香港服务提供者向内地申请使用CEPA优惠措施的范围,无须局限于其在香港的业务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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