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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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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利好企业减轻负担

日期:2011-12-31          字体:

中国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称,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253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涉及企业的行政性事业收费,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00亿元。

自2008年以来,有关部门不断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力度,先后取消、停征和减免18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减免金额达1780亿元。此次取消的25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一些地方的海蜇资源费、地价评估费、矿区管理费、著名商标评审费等。

通知指出,对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及时严格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对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的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有关指出,此次取消25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是进一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经济发展和物价平稳的具体措施。这也有利于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支持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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