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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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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管理新规出炉,企业应当合理分散投资

日期:2011-12-9          字体:

为规范中国股权投资企业的运作和备案管理,中国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中国首个全国性股权投资企业管理规则。

《通知》要求,股权投资企业资本,只能以私募方式,向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本募集人还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通知》称,股权投资企业应当合理分散投资,不能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资金担保。投资关联企业的,投资决策应当实行关联回避制度。同时,股权投资企业及受托管理机构的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应载明业绩激励机制、风险约束机制。

与此同时,股权投资企业,除需向投资者披露投资运作信息外,还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年度业务报告和财务报告。

《通知》还明确提出,将组建全国性股权投资行业协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对股权投资企业及其受托管理机构进行自律管理。此外,中国发改委还在其门户网站同时发布了11个备案文件指引/标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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