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澳人士工作签证_中国工作签证 - 康栢会计师事务所

台港澳人士工作签证

台港澳人士工作签证

  • 雇主拟雇用台湾、香港、澳门人士的,应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
  • 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由本人申请办理就业证
  • 在中国就业的台港澳人士,其随行亲属(配偶、父母、18周岁以下子女)可同时申请办理与受雇人相同期限的居留许可

受聘人士须具备条件

  • 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士可超过60周岁)
  • 身体健康
  • 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包括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
  • 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或技术工种,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明

申请资料

  • 雇主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有效旅行证件
  • 健康状况证明
  • 雇用劳动合同或任职证明
  • 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 个人近照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就业证延期

  • 合同期内,就业证每满1年,应于期满前30日内办理年检手续,逾期自动失效
  • 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可申请延期。逾期申请,需重作身体检查;逾期不申请,将受罚款。

如欲查询更多有关台港澳人士工作签证的资料,请与我们的专业顾问联络,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如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填写以下表格,我们的专业顾问会尽快为您解答。
*为必须填写项目

先生     小姐     女士
  
胡端英女士 (Helen Hu)
+86 10 5659 1199
胡端英女士 (Helen Hu)
+86 21 5389 6668
江妙玲小姐 (Lindy Jiang)
+86 755 8828 8737
胡端英女士 (Helen Hu)
+86 755 8828 8711
李玉芬小姐 (Jenis Lee)
+852 2666 2882
王诗洛小姐 (Cindy Wong)
+65 6966 2200
李玉芬小姐 (Jenis Lee)
+65 6966 2288
个税计算器
个税计算器

阅读详情

联络我们

请致电 400-888-8090,或

咨询
电话
电邮
加载中... loading
加载中... loading
加载中... loading
加载中... loading
咨询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