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pak logo
康栢网站坐标

注册海运服务公司

康栢服务

CEPA具体安排

投资形式

对新设公司的要求

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船舶运输公司

  • 有与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船舶,其中必须有中国籍船舶
  • 投入营运的船舶符合中国规定的海上交通安全技术标准
  • 有提单、客票或多式联运单证
  • 有具备交通部规定的从业资格高级业务管理人员
  • 以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形式设立的,外商出资比例不得超过49%
  • 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投资各方协商后由中方指定

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船舶代理公司

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船舶管理公司

  • 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验
  • 拥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的人员
  • 拥有与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设立外商投资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公司

  • 固定的营业场所
  • 拥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仓库设施
  • 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相关业务的经历

设立外商投资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及堆场公司

  • 固定的营业场所
  • 拥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车辆、装卸机械、堆场、集装箱检查设备、设施
  • 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相关业务的经验

所需文件

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船舶运输公司
    1. 设立申请书
    2. 可行性分析报告
    3. 合资或合作协议
    4. 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
    5. 投资者的注冊登记证明或身份证明
    6. 符合交通部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证明
  • 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船舶代理公司
    1. 设立申请书
    2. 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
    3. 投资者的注冊登记证明或身份证明
    4. 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
    5. 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证明文件
    6. 关于同港口和海关等口岸部门进行电子数据交换的协议。不具备电子数据交换条件的,应当提供有关港口或海关的相应证明文件
  • 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船舶管理公司
    1. 设立申请书
    2. 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
    3. 投资者的注冊登记证明或身份证明
    4. 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
    5. 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证明
    6. 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
  • 设立外商投资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公司、外商投资国际集装箱站与堆场公司
    1. 设立申请书
    2. 可行性分析报告
    3. 合资或合营协议
    4. 投资者的注冊登记证明或身份证明
    5. 拟设立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身份证明

向商务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设立申请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合营合同和合营公司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提交章程)
  • 投资者注册登记证明及资信证明
  • 拟设立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身份证明

如欲查询更多有关注册海运服务公司的资料,请与我们的专业顾问联络,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会员资格与荣誉证书
香港会计师公会
上海世博会民企馆--企业闪耀矩阵
常用链接
联络我们

深圳办事处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168号
深圳国际商会中心2711- 2712室
邮编: 518048
电话: (86 755) 8882 0088
(86 755) 8882 0099 传真: (86 755) 8831 3533
电邮: shenzhen@conpak.com.cn

上海办事处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3号
港汇中心二座27楼2703室
邮编: 200030
电话: (86 21) 6448 1122
传真: (86 21) 6448 6268
电邮: shanghai@conpak.com.cn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555号
九龙行11楼1102-1103室
电话: (852) 2388 7870
传真: (852) 2388 7900
电邮: info@conpak.com

香港办事处

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555号
九龙行14楼1402-1403室
电话: (852) 2892 1819
传真: (852) 2893 1699
电邮: enquiry@conpak.com

康栢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