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路运输服务公司
CEPA具体安排
- 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企业经营道路货运业务
- 经营香港、澳门至内地各省、市及自治区之间的货运“直通车”业务
- 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企业,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站和机动车维修的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对新设公司的基本要求
- 经营道路旅客运输业务
- 公司注册资本的50%需用于客运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
- 投放的车辆应当是中级或以上的客车
- 道路运输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12年,但投资额中有50%以上资金用于客货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营期限可为20年
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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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设立申请书
- 项目建议书
- 投资者法律证明
- 投资者资信证明
- 投资者以土地使用权、设施和设备等投资的,应提供有效的资产评估证明
- 拟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合作意向书,提交的外文资料须同时附中文翻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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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立项批文
- 设立申请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合资企业的合同书(独资企业提供申请表)、章程
- 合资或独资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
- 合资中方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
- 港澳服务提供者证明书、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银行资信证明
- 公司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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