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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澳门公司常见问题

问:
澳门公司涉及那些税?
答:
澳门公司涉及营业税、所得补充税、职业税。
问:
澳门公司何时需办理开业申报?
答:
在预算开业日期三十日前。
问:
澳门公司所得税A组、B组如何划分?
答:
  • A组划分标准如下:
    • 公司注册资本为葡币1,000万元或以上,或
    • 过往3年的公司净利润平均为葡币50万元万或以上 → 每年须填上表格M1 (简易版) 及提交公司的会计财务报表; 财政局会评估公司过去3年的平均收入而决定是否需要把公司定义为“A组”。当定义为“A组” 类别的公司, 财政局会出信通知, 日后公司每年办理报税时, 都需要办理表格M1 (详细版) 及由澳门执业会计师复检及加签
  • B组划分标准如下:
    • 不符合A组标准;或
    • 无业务公司
问:
澳门公司所得税如何缴纳?
答:
  • A组纳税人须於每年四月至六月份申报上年度收益,每年必须填妥及签署表格M1 (详细版) 并由澳门执业会计师复检及加签表格(没有规定必须出具审计报告, 因为表格M1 (详细版) 都已经要求填上公司的营运收入/ 支出等信息, 相等于审计报告的内容。如阁下要求准备审计报告亦可)。完成后交回澳门财政局办理
  • B组纳税人须於每年二至三月份申报上年度收益;填写的表格M1 (简易版)及不需提交财务报表或准备审计报告
问:
何时及如何办理申请成为职业税纳税人?
答:
  • 第一组纳税人 (替他人服务人士) 于受聘后15天内,僱主须递交经僱员填妥并签署的职业税M/2 格式 "登记表"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第二组纳税人 (自由及专业人士) 须于开业前递交职业税M/1格式“开业申报书”
问:
何时需申报职业税?
答:
  • 第一组纳税人 (替他人服务人士,并从多于一个僱主获取报酬) 须于每年1月及2月份内以M/5 格式“收益申报书”申报上年度收取的报酬或收益
  • 不具备适当编制会计的第二组纳税人(自由及专业人士) 须于每年1月及2月份内以M/5 格式“收益申报书”申报上年度收取的报酬或收益
  • 具备适当编制会计的第二组纳税人 (自由及专业人士) 可延至4月15日以M/5 格式“收益申报书”申报上年度收取的报酬或收益
问:
哪些职业税的申报需要僱主办理?
答:
每年1月至2月,雇主无论有否聘用雇员,均须於法定交表期限内向财政局递交上年度职业税第一组M3/M4格式(雇员或散工名表)。并于表内列明各工作人员上年度所取得的报酬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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